重庆:
1.建议加大垄断行为监管力度,重点监控原料药的价格,及时纠正垄断行为,保障制剂企业正常生产。同时加大对原料药的“放管服”力度,用市场经济手段从源头上解决垄断,保障下游制剂企业正常生产。
2.化学原料药垄断涨价已成为普遍现象,加上药品招标“唯低价是取”,破坏了原料药交易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危害药品生产和流通的环境,损害了消费者和患者的切身利益。建议国家推行“原料药、辅料和药物制剂关联审评”一定要落地;药品招标不要唯低价是取,应遵循质量保证,价格合理的原则。
3.随着环保执法力度日趋严格,环保红线的高压将使得无力进行环保投入的小型原料药生产企业被淘汰出局。建议委托给符合国家环保生产标准的大型化工企业进行生产。
4.建议尽快出台原料药相关政策,明确监督管理部门的权限,对于已有批文的原料药备案,上报到省局,国家认可即可作为产品的上市工艺。
浙江:
质量领先、成本领先是国际标准,要防止原料药不正常涨价。鼓励原料药和制剂一体化。原料药垄断处罚过后,无人跟进,依然垄断不供货,建议政府应防止劣币驱良币的问题。
7、药品临床使用
广东:
1.建议国家根据临床医生评判标准和药监局关于质量体系的评价标准,进行评判,加强进入重点监控目录的合理性。
2.临床医生在录入不良反应时,应该设置录入门槛,对临床医生做出的评判进行审核。防治不良反应与不良事件混为一谈。同时对于不良反应,企业没有辩驳反馈的机会,建议增加企业的话语权,进行反馈。
浙江:
1.辅助用药目录在没有考虑用药疗效情况下不应采取一刀切的方式把中药纳入进来,建议尊重17年医保目录和18年基药目录,尤其是医保目录中抗肿瘤药已经作出辅助用药和治疗药的区别。
2.建议国家在医院本着合理用药的方向出台合理的用药规则与技术的评估,在评估结果出来后,再对中药进行类别划分。
8、药品流通
广东:
1.公立医院应取消包含各种其它高额付费项目或“返利”的物流延伸服务模式,排除物流延伸建设本身相关内容之外的其他不合理要求。
2.呼吁广东省主管部门响应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对省内以“物流延伸”为名,实则“药房托管”的现象和行为予以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