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超标准收费、项目对应错误、超限制性用药;
9、超标准收费、低标准入院;
10、不合理收费、挂床住院。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务必要做好这12项:
① 严格遵守参保人员门诊就诊实名制;
② 按规定及时上传就诊人员诊疗信息;
③ 不诱导患者进行不需要的医疗项目消费;
④ 公开各项收费标准,不超标准收费,不重复收费,不分解收费,不超量带药;
⑤ 确保诊断证明、处方、等及其它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
⑥ 认真执行医保基本诊疗服务项目和基本药物目录规定;
⑦ 遵守医保财务会计制度,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⑧ 每季度要对药品进行盘存,建立基本药物进销存台账,并上报所在辖区乡镇卫生院。
⑨ 严格遵循诊疗规范和技术常规,认真书写门诊病历、门诊日志,使用统一印制的专用处方、专用票据。医疗文书、就诊结算记录规范、清晰真实准确,保存完整,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等。
⑩ 严格遵循基本医疗和技术准入范围,不得超许可范围执业。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及国家基本用药制度,使用非目录内药品要执行告知制度,征求患者同意并经患者签字。
⑪ 处方药品名称应使用“通用名”。合理用药、科学配伍,诊断与处方相符。严禁开大处方、搭车开药或代他人开药,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抗生素联合使用不得超过2个品种。
⑫ 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因病施治,合理诊断,合理用药。严禁发生推诿、敷衍等服务不作为、超自身医疗条件及服务能力强行截留病人等服务乱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