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也需要一个负面清单。如果企业本身的药品通过循证证据证明没有任何效果,或者没有证明它比别的药有更好的效果,那么它是价值比较低的、不优先采购的负面的清单,这样才能保证我们在临床上控制辅助用药的合理需求。
与此同时,国家卫健委制定的《国家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总体工作方案(2018-2020)》征求意见稿在2018年10月份流出。根据该文件,我国将全面建立临床用药综合评价体系,2020年起将建成约100个评价基地。提出多年的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在此征求意见稿中有了明确的框架和时间表。
此前,北京大学药学院药事管理与临床药学系主任史录文接受相关媒体采访时表示,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施,“将促进药占比的控制回归医学规律”,药品评价结果的应用,将为患者精准的找到药品的合理使用方法、途径和时间,建立精准用药模型,修订完善用药指南。
这似乎预示着原本划定30%药占比红线的粗放管理方式正在逐步淡出历史平台,药品临床的监测和控制也正在向精细化管理的方向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