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是指在非医疗机构从事药品研发、经营、技术管理(包括检验、养护、调剂、审评、认证、质量管理、项目管理)等技术岗位工作。
中药学是指在非医疗机构从事中药研发、生产、经营及技术管理(包括检验、鉴定、养护、加工炮制、栽培养殖、调剂、审评、认证、质量管理、项目管理、购销)等技术岗位工作。
以上专业方向可根据科技发展和医药技术工作实际变化和需要合理调整。
第二章 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单位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身心健康,具备从事医药技术专业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按照《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和有关规定,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委会自主确定。
五、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条例》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提交有效证明材料。
六、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该年度不计算资历,且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二)发现并查证属实有伪造身份、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技术成果或伪造试验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弄虚作假、违反政策规定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对通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手段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予以通报。
(三)因违法受刑事处罚的,在执行期间不计算资历且取消申报资格。
第三章 评审条件
医药行业药学、中药学专业职称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其中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其职称分别为:药师(中药师)、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副主任药师(副主任中药师)、主任药师(主任药师)。医药行业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各层级职称,须分别具备以下相应层级职称的评审条件。
一、药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1.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医学、护理学、生物学、化学,下同)本科学历,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2.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相关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药士资格,从事药学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技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