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对于监管的创新,相关部门与企业已在药品质量档案上有所实践。比如正在全国推进的001平台“首营电子资料交换平台”,就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建立起安全、快速、便捷的首营资料电子化交换模式,不仅全程留痕可追溯,数据永久保存,而且提供监管端口,有利于监管部门快速、高效、精准地实现全过程的动态追踪。
截至目前,该平台已获江西、福建、山西、新疆、内蒙古、宁夏、甘肃、吉林、山东、四川、重庆、广东、安徽、海南、河南、浙江、江苏、陕西、湖北、云南、黑龙江、辽宁、天津、湖南等省(市)药监局发文批复同意,创新监管方式,支持医药企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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