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医生诊所这种新型的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模式诞生,也意味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走上更加精细化、专业化道路。
变革五、签约转诊二级以上医院必须指定专人对接
家庭医生签约有一项重要的服务内容就是双向转诊,但是开展初期一直停留在形式,向上级转诊的急危重病患者并没有得到及时的对接,使得患者对转诊积极性并不高。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今年国卫规划发〔2018〕22号文件提出,二级以上医院要指定专人负责对接,为签约转诊患者建立绿色通道,通过信息化手段丰富家庭医生上转患者渠道,提供优质转诊服务。
相信,随着转诊信息化平台的不断完善,基层转诊上级医院、预约专家号将不再是问题。
变革六、县级以上医院要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提到家庭医生,大部分人首先的定位是基层医生,其实这是片面的。我国的家庭医生签约模式还是以团队为主,团队成员包括大医院医生、基层医生、护师等。
为了加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的业务能力,今年,国家将医联体内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服务纳入对医联体的考核评价体系。
也就是说二级以上医院要下派医生来支持基层医疗机构的签约服务了。也有地方发文要求签约服务工作主要由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医疗卫生机构承担,采取家庭医生团队形式提供。
所以,未来,家庭医生签约绝对不仅仅是基层医生的事了。
变革七、家庭医生签约谈钱了,全科医生工资与县级医生持平
关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的来源及分配,今年,卫生主管部分在文件上也表达了签约服务费可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原则上应当将不低于70%的签约服务费用于家庭医生团队,并根据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居民满意度等考核结果进行合理分配。
并且,很多省份已经陆续下达文件,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设立全科医生津贴项目,在绩效工资中单列。提升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与当地县区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
我们能看到,从今年开始,国家开始重视家庭医生的待遇问题。
变革八、家庭医生签约写进基本医疗法
10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进行了二审,《草案》中提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本服务区域内的居民建立健康档案,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和医疗需求,建立服务团队,与居民签订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