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医院严查医械代表再升级!私下接触医务人员,直接停止采购公司代理产品。
医械代表禁止私下接触医务人员!一经查实禁止采购公司产品
近日,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官网发布了《关于重新修订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医药代表接待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医械代表来该院进行学术推广活动应公开进行,在医院指定部门备案。禁止医械代表承担药品、医疗器械等销售任务。
并且和其他要求备案的医院一样,要求按“三定一有”进行包括医械代表在内的上述药械公司人员的来院接待工作,即定接待时间、定接待地点、定接待人员,有接待记录。
《通知》中还明确要求:
(一)其他非指定的科室(部门)和医务人员,未经允许一 律不准违规与医药代表接触。 (二)如医务人员被医药代表纠缠,“被动”接触了医药代表,应坚决予以驱离,并于12小时内向医院监察审计科备案,说明有关情况。 (三)医药代表不得在医院指定时间和指定部门以外接触本院医务人员。 |
也就是说,非备案登记医械代表进院,将会直接被驱逐医务人员驱逐。
更值得注意的是,监察审计科不定期进行医代表院内活动暗访排查,发现医械代表在指定时间和指定部门以外接触本院医务人员,尤其是私下向医务人员推销其产品的,一经查实,停止采购其所在公司代理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也就是说,医械代表只要私下接触医务人员,或者有推销产品的,一经查实,就要停止采购其所在公司代理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这一惩罚力度可谓是相当大!
登记备案制度,大批公立医院全面铺开
自2017年12月国家食药总局、国家卫计委联合发布了《医药代表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之后,医药代表制度便有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向社会公开备案信息、拜访医生需提前申请、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进行学术推广等都是目前医院内严格遵守的条例。
文件颁发后,浙江省、湖南省、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多个省市进行积极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