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函包含但不限于医用耗材对应医保编码、注册证号、品名、规格型号、计价单位、生产企业等内容。同时,承诺价须注明提供给上海地区定点医疗机构的最高(拟)进货价。
此外,《工作提示》还显示,若承诺价格低于本市原物价部门公布同类产品最高价格的110%,市医保中心将在收到承诺函3-5个工作日内告知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取消高价标志。
高价标识有什么影响?影响采购么?
根据上海市曾发布的《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疗器械公开议价操作办法》,获得医保编码的医疗器械若申报采购价高出了同类品种原物价的最高价,阳光平台将在申报采购价中增加高价标识。
由此可见,具有高价标识的耗材不能参加议价过程,因此只有取消高价标识的耗材才有机会被采购。
不统一编码,就会受限
根据《工作提示》,生产(总代)企业要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医用耗材统一分类,统一编码规则要求,务必在规定日期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上市的单独收费医用耗材的信息维护工作。
凡是没有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分类标准进行产品信息维护并取得统一编码的,将影响该产品在阳光平台上的挂网及招采资格。
实际上,上海此次发布通知就是为了配合国家医疗保障医用耗材统一分类,统一编码,进一步推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及议价工作的开展,完善管理功能。
对于目前国内耗材采购形式,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我国在加速医用耗材统一编码工作,在实现统一编码后,医用耗材在全国有了唯一一张“身份证”,将打通从生产企业内部到流通、使用所有环节的编码、数据接口、电子数据交换等相关信息的接口,实现全国范围内、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内信息可交换。
这些都将进一步推动我国医用耗材大规模向带量采购的方向上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