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础输液。按不同规格、包装材质分别汇总采购数量,依据质量和供应保障能力综合评测结果,进行带量采购。
针对这三类药品的集中采购形式如下——根据每种药品入围的生产企业数量,分别采取相应的集中采购方式。
入围生产企业在3家及以上的,采取招标采购的方式;入围生产企业2家的,采取议价采购的方式;入围生产企业只有1家的,采取谈判采购的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企业,按产品报价从低到高进行遴选,每个品种的药品中选一家,备选一家。
同时,此次采购的范围是青海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同时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加药品集中采购,采购周期为一年。
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要求一样,青海省的方案指出,通过招标、议价、谈判等不同形式中标的药品,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必须优先采购和使用,不得以费用总额、“药占比”、医疗机构基本用药品种规格数量要求、药事委员会评审以及配送企业未开户等为由,影响中标药品的采购和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