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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发文 院外处方违规

发表日期:2019-11-11 16:25 | 来源 :原创整理 | 点击数: 次 收听:

官方发通知,院外处方或违规。

近日,苏州市医保局、苏州市卫健委、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住院患者外购药品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院外处方或违规

《通知》指出,近期苏州市发现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要求患者在住院期间外出配药、不能保证住院期间医保目录内药品供应的情况,严重损害了参保人员利益,社会反响非常强烈。

针对上述情况,《通知》中明确提出4点要求:

一、各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控制住院患者的外购药品使用,对于在苏州市公立医疗机构中标药品目录内,符合医院所开展病种的临床诊疗常规以及纳入临床路径管理的药品,各定点医疗机构应按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规定做好药品的采购管理工作,备足提供医保目录药品,不得要求住院患者持处方在院外购买。

二、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对我市中标产品目录内无可替代,且临床治疗中确需使用,但院内无法采购需要外配的药品进行严格管理。同时,应对病人或家属办理好告知手续。

三、各定点医疗机构应科学制定本机构常用的辅助类用药目录及临床应用规范,对在苏州市中标药品目录内的应由医院配备,严格控制苏州市中标药品目录范围外的辅助类用药。

四、市医保局将联合市社保中心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考核,发现存在要求住院患者在院外购买中标目录内药品等违规行为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全国多地,限制外购处方

据赛柏蓝查询,除苏州市外,实际上全国多地都曾发布过限制医务人员指定患者院外购药的规定。

比如,3月14日,柳州市卫健委出台《柳州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违规指定患者院外购买药品(耗材)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专项行动明确禁止医务人员引导患者到指定药店、公司购买药品和耗材,重点查处在医疗机构内发生医务人员违规让患者到指定地点购买药品(耗材)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医院相关部门审核、要求住院患者私自采购药品、耗材在院内使用的行为。

同时,要求加强药品(耗材)配备和采购管理——严查医务人员建议患者到院外购买本院已经配备有同类疗效(功能)药品(耗材),以及本可经本院正常采购方式能采购到的药品(耗材)的行为。

更早之前,山西、北京也发布过类似的规定。

2018年6月28日,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医务人员执业及患者就医守则》,要求出诊医生不得将患者介绍至院外某指定药房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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