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一些公司通常不会有明确的加班申请制度,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想主张超过八小时的工作时间都算做加班的话,就很难得到支持。
魏浩征解释称,“首先,一般这种公司的考勤比较宽松,在公司考勤系统、审批记录里,是没有加班记录的,其次,向领导申请加班签字,领导也不会同意,所以你想走法律途径,或从其他途径维权,要认定加班是很难的。”
因此,魏浩征建言,员工自己要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有一个评估,他表示,“要考虑更长远的事情,不能为了短期的考核、奖金和提拔,而不顾自己的身体。”
“当自己的身体觉得顶不住、吃不消的时候,要及时跟公司沟通,看看能不能适当放宽绩效考核,一定要勇于表达自己的意见。”他说。
从雇主、企业的角度,魏浩征则建议,要主动加强对员工的人文关怀和商业保险福利。
“不能从工伤获得赔偿的部分,属于很多商业保险赔付的范围,另外要考虑绩效指标的平衡性,否则出事情了,不管是不是工伤,对企业来说,既是人才流失,也会涉及到很多麻烦的事情。”魏浩征说。(应受访者要求,文中部分人物为化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