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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看病也能医保报销 公立医院主导的线上医疗迎来利好

发表日期:2019-11-13 14:58 | 来源 :原创整理 | 点击数: 次 收听:

原创:健闻吴靖 谭卓曌

互联网医疗服务将有条件被纳入医保,国家定标准,地方本土化,而政策实际落地难以乐观。

患者在网上看病也可以医保报销,这个“愿景”即将变成现实。

8月30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首次将医保支付的范围从线下的医疗服务扩展至线上,互联网+医疗服务将有条件地被纳入医保支付体系中。

《指导意见》延续了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一贯的风格:国家定标准,地方本土化。线上医疗服务的定价权和可开展的项目被划归到了各省级医保部门。而国家医保局将在立项原则、项目名称、服务内涵、计价单元、计价说明、编码规则等问题上确立大框架。

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与目前支付范围内的线下医疗服务项目内容相同,只需要经过备案后即可纳入支付范围并按规定支付。

二是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属于全新内容,线下没有相对应的医疗服务项目内容,省级医保部门可综合考虑临床价值、价格水平、医保支付能力等因素后再决定是否纳入医保支付。

这项政策为线上医疗服务打开了医保支付的窗口,其突破性意义不言而喻。

不过,从医保支付的短期来看,该政策对公立医院主导的线上医疗服务更加利好。对第三方主导的互联网医疗公司而言,目前实际落地增收的空间很小。此外,涉及对接各地医保系统的资本投入,也不容小觑。

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医疗机构定价标准不同

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的“互联网+”医疗服务,主要是部分常见病、慢性病的互联网复诊、“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远程医疗会诊和诊断等。

此次,国家医保局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利性医疗机构提出了不同的管理模式。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主要按项目管理,医保局给予基本医疗项目收费标准的上限指导,而涉及到个性化、高层次需求,以及面向国外境外的服务,自主定价,备案管理,即自主确定收费标准和浮动范围,并书面告知当地医疗保障部门。而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自行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

不是所有的线上医疗服务都能被纳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指导意见》使用了项目排除法,比如不是面向患者的服务,还有医生之间的远程手术指导、远程查房、医学咨询、教育培训、科研随访、数据处理、医学鉴定、健康咨询、健康管理、便民服务等不能被纳入医保支付项目。

这也意味着,在远程医疗这一块,面向患者的诊疗科目,包括远程会诊、诊断、监护,以及家庭病床和签约,是由政府定价,涉及医保、商保和自费。但教学查房、远程手术示教、在线课堂和健康科普等培训项目,今后是协议定价、医院自筹。而诊前咨询、健康管理等项目,是由市场定价、家庭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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