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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地划分基药配备使用比例 基层医疗市场正式“爆发”

发表日期:2019-09-17 14:31 | 来源 :原创整理 | 点击数: 次 收听:

作者:紫薯

近日,药圈里时常传出“县域市场要爆发了”、“某跨国药企下沉基层市场”等诸如此类的消息。实际上,这或是“意料之中”。

国家卫健委在2019年上半年发布了多项政策,意在扶持基层医疗建设,如《关于开展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的指导方案》中,也明确提到“力争到2020年底,县域就诊率达到90%,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到65%左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能力开展的技术、项目不断增加”。

6月25日,国家卫健委又发布《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第二阶段县级医院名单的通知》,确定了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第二阶段500家县级医院和500家县级中医医院,这1000所县级医院有机会升级成三甲医院。

再加之,分级诊疗的深入推进,县级医院上承大医院,下接基层市场,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同时,药品“团购”模式的轮廓也会逐渐清晰。那么,对于赋有“防治必需、保障供应、优先使用”属性的国家基本药物,其在这千亿市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尤其是各个地区对国家基药的使用比例有所差异,则招标采购上也会受到影响。

自去年10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颁布以来,全国已有27个地区进入落实或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阶段。其中15地对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作出了明确的规定,8地在药品集中采购等方面表示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青海、云南等地有地方增补的需求。接下来,具体从地方增补、使用比例、药品采购3个方面来了解国家基药目录的执行情况。

6地表示不再增补基药目录,3地为民族药“网开一面”

按照新版国家基本药物政策要求,地方不作增补。实际上,大部分地区在落实基药目录的政策上并未明确表示不增补,仅有少数地区公布了相关细则。天津、浙江、湖南、北京、重庆等地明确表示不再制定增补目录。其中北京、贵州、重庆对原地方增补目录规定不再保留“基本药物”属性。由于地域特色发展优势。广西、青海、云南3地在地方增补上对民族药“网开一面”,且青海增补100种藏成药进入该省的基本药物。同时,云南、青海2地在增补的基础上建立动态评估和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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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地划分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基层医疗机构占比大

众所周知,新版国家基药目录在调整上不仅增加了品种数量,在结构上也是充分考虑常见病、慢性病以及负担重、危害大疾病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基本用药需求,覆盖疾病病种范围扩大。所以各级医疗机构在临床配备使用比例有所提高,尤其是基层、社区卫生室较明显。同时,国家在中医药的发展上也加大了支持力度上,体现了中西药并重的思想。如重庆规定各级中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金额纳入统计范围,比例要求比照同级别综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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