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调整需要考虑支付价格随时间推移的变化速度和内部结构调整,考虑如何将价格和其他影响因素引入相对权重和基础费率的调整中。在价格与有效运行医院成本保持相对一致的同时,要充分考虑技术创新、临床诊疗模式转变、医院对每个出院病人投入要素的价格变化等诸多因素,都应对其进行调整。
三、DRG支付标准与定价
1.DRG支付标准
DRG-PPS (prospective payment system based on DRG) 是在DRG分组的基础上, 根据患者年龄、疾病诊断、并发症并发 症、治疗方式、疾病严重程度以及疗效等多种因素, 将诊断相近、治疗手段相近、医疗费用相近的住院患者分入若干病组, 通过科学的测算制定出每一个组别的付费标准, 并以此标准对医疗机构进行预先支付的一种方法。
在有了DRG的权重值之后,DRG应用于医保基金管理的基本模式如下:
图2 DRG支付标准的测算
DRG支付标准测定主要包括两个要素:DRG相对权重和基础费率。DRG相对权重是基于资源消耗的不同DRG病组间的相对点值,消耗资源越多权重值越大,因此相对权重本身反映的是不同病组之间的资源消耗相对关系,其制定是一个科学的过程;基础费率是指每个点值金额,与医保资金总额和实际运行的总点数有关,每年进行调整。每个DRG组的标准支付额, 由该组DRG的相对权重和基础费率的乘积来获得。
对于实行基于DRG的医疗机构实行总额预付时,其总额预付的计算方法为:
其中,k为该医院出院病例覆盖的DRG组数量。
2.DRG定价
(1)考虑多种因素和成本差异的调整因子与DRG定价
根据国际经验,各国在进行基于DRG的病组定价时,除了基于上述公式制定的支付标准作为基础之外,通常还会根据不同的医疗行为( 如护理、检验等) 区别不同的成本类别,并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地域、医院等级等),对支付标准进行相应的调整。
通常会设置一系列的调整因子,如美国基于基础费率,根据医院类型、医疗级别、患者年龄、疾病严重程度等调整因子对基础费率进行调整后,得出结算费率。因此,如果一个医院所服务的患者中低收入人口比例较大, 或是承担教学任务,可在DRG基准价基础上获得一定比例的附加补助。此外,一般预留出5%的预算用于补偿费用特别高的特异案例,以降低医院治疗疑难复杂患者的费用风险。
(2)线外病例的支付定价
以 DRG为基本付费单元的支付方式对患者的诊疗费用设定了上限,这样就能刺激医疗机构加强成本核算及费用控制管理,使其主动地控制医疗成本,进而降低社会医疗费用支出。但是,在医疗机构实际操作中,总有小部分患者虽经积极治疗,但病情仍然难以控制,其住院时间及费用大大高于同组内患者平均值。